海關今日擴展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涵蓋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往新加坡的貨物。
該計劃服務範圍原涵蓋內地與其貿易夥伴簽訂的19項貿易協定下涉及67個經濟體經香港中轉北行至內地的貨物,以及五項貿易協定下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南行往台灣、韓國和澳洲的貨物。
計劃擴展後,本地貿易商即日起可為內地經香港中轉至新加坡的貨物向香港海關申請中轉確認書,以享有《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或《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下提供的關稅優惠。
海關自2015年12月20日推行該計劃,為貿易商提供海關監管服務和簽發證明貨物中轉香港期間未再加工的中轉確認書。